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開 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
根據工作需要,迪慶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公益性崗位的工作人員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則
堅持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的原則。
二、招聘崗位
迪慶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。
三、招聘條件
(一)擁護黨的領導,模范遵紀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、職業道德和敬業奉獻精神,品行端正,作風正派,服從工作安排。
(二)具有迪慶州本地戶口的待業青年。
(三)年齡在30周歲以下,身體健康。
(四)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和組織溝通協調能力;能熟練運用 Word、Excel等軟件,能準確、快速地進行文字錄入和編輯。
(五)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(漢語言文學、文秘、中文、計算機等專業畢業,具有文字寫作能力的優先)。
(六)結合單位實際需要,要求招用以下符合公益性崗位安置基本條件之一的人員:(1)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;(2)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。
四、報名要求
(一)報名時間:2018年12月6日- 2018年12月11日,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
(二)報名地點:州政府辦公室(長征大道21號州政府3號樓四樓綜合科)。
(三)聯系人:張倩霞 聯系電話:8226739
(四)報名須知: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、戶口本、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(有低保證明/就業失業證的,也請攜帶原件及復印件),2張1寸近期照片,《迪慶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》(紙質版和電子版)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資格審查。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,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。
(二)招聘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,評委會由州政府辦相關人員組成,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,由評委會確定擬聘用人員。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。
(三)擬聘用人員經體檢合格后,正式確定聘用。
六、聘用人員管理和相關待遇
(一)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需簽訂公益性崗位用工協議,原則上1年一簽,試用工期為1個月,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簽訂,協議期滿后,經用人單位和被聘用人員雙方協調一致,可以續簽用工協議。
(二)勞動合同簽訂后,按照《勞動法》《勞動合同法》的規定,結合迪慶州政府辦實際,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進行管理。
(三)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月工資不低于迪慶州最低工資標準。簽訂合同后,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為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。
(四)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在勞動合同期內因特殊原因需要離崗的,依照《勞動合同法》及其他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。
附件:迪慶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.doc